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奏乞将武冈军签判叶莫褒赏状 南宋 · 真德秀
 出处:全宋文卷七一四九、《西山文集》卷一○、《历代名臣奏议》卷二八四、嘉庆《湖南通志》卷五九、嘉庆《武冈州志》卷二八
臣等窃惟人材之优劣未易知也,平居暇日,勉自修饬,夫谁弗能?
至于事变之来,纷纷轇轕,呼吸之顷,安危系焉,乃能从容区画,摧群凶陆梁之气,成一方绥靖之功,则其材始有可称者矣。
臣所部武冈军近者有兵卒之变,原其始也,盖以守臣司马遵不善抚循,至此纷扰,臣某尝劾奏以闻,奉旨罢免矣。
虽去郡,然凶卒蒋宗等自知以军伍之微,已尝陵犯郡守,剽掠居民,戕杀保丁,罪在不赦,缔交合党,其谋日深。
既胁取州郡文帖,为诸营之长,且以将领自称,擅出文引,役使郡兵,鸣梆集众,无敢后者。
方其鼓众倡乱之日,已劫郡民三十馀家。
臣等移文抚定之后,虽不复行劫,但以意谕富室,借犒军之名,令输钱于己,所积日富,气燄愈张,包藏祸心,寔有叵测。
独赖本军签判叶莫者,平时素以宽厚为兵民所信爱。
自初变作,司马遵托疾在告,能躬任抚谕之责,使蒋宗等不敢大肆其凶。
臣等得报,亟令权摄郡事,且密授计策,使图之,又能深沈弗露,外示抚柔而中为规画,以措置火政为名,选兵卒之可用者,团结什伍,更番守宿。
区处既定,即以臣所下赏榜及借补文帖密示其中之可仗者数人,使为之倡。
于是群卒争奋,遂枭蒋宗等三人之首于崇朝之顷,其馀凶党,同时就缚,无一漏网。
阖郡吏民,欢若更生。
臣等窃见宣教郎签书武冈军判官厅公事、权军事叶莫学问博洽,操行洁修,早登儒科,两试邑令
始在善化,以和平为政,潭人称之;
继在遂昌,修复经界,迄今犹赖其利。
及至武冈,适会阙守,摄承数月,政誉蔼然,救荒舂陵,民被实惠。
今兹又能殄除凶逆,震憺国威,使军律已坏而复修,民情方摇而遽定,其事虽止一方,其利实及一路,其效虽止一时,其功可及百年。
用敢合辞,上干天听。
伏望圣慈将优加褒赏,仍赐拔擢,以风厉当世,使凡为国竭力、为民除患者,知所劝勉,实天下幸甚。
须至奏闻者,右谨录奏闻,伏候敕旨。
申尚书省枢密院谏院御史台
又与庙堂书云:「某近自武冈凶卒授首之后,一再奏起禦陈,伏计悉尘钧览。今晨本军具到事之本末及用力兵级姓名,谨用备中朝者。切惟签判叶莫以孱然一儒生,平时谦恭静默,若无所能为者,临事制变,乃毅然奋发如此,其所区处又极缜密,故能剪除凶丑,绥靖一方,其力甚难而其功甚伟。某已同权宪大夫露荐于朝,伏望钧慈优加奖擢,以风厉当世。盖今有位之大夫祗习为保身持禄之谋,其能捐驱犯难为公家立事者甚少。况暂摄郡符,事之济否,初非己责,一发不效则举族歼焉,常情于此,鲜不顾虑,而之用心,知有公家而不知有私室,知有一方之利害,不知一身之安危,其在今日,实为难得。方事之未济也,诸郡尺籍浸有瞋目语难之风,为有司者未免姑息容养,以幸无事,一旦首级遍徇诸州,此等意态不摧自沮,后虽有喜乱之人,谁敢复效尤者!故某荐之章,以为其事虽主于一方,于利实及一路,其效虽止一时,其功可及百年,公论实然,非夸语也,惟大丞相先生知之。诸卒之用力者人数颇多,无悉赏之理,惟李成陈喜李收、于志四名不可不录,已详具公状申闻,乞正行补授。原诸卒所以用力者,为本司明立赏罚,许事成之日保奏补官,故能踊跃效命。捐数人之赏以全一郡之生灵,仰惟公朝,必所不靳。愿早赐旨挥行下,某岂胜惓惓徯望之至!」十二月十九日,奉圣旨:叶莫特转三官,升差充通判武冈军,仍令吏部将本军签判员阙日下省罢。其已差下人,令赴部别注授。